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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领事双认证声明

发布时间:2023-01-01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前言:巴基斯坦领事认证声明,巴基斯坦领事双认证声明通常领事认证的资料有:产地证、 商业INV、装箱单、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提单
巴基斯坦领事双认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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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领事认证的资料有:
产地证、 商业INV、装箱单、合同、报关单、营业执照、提单、等各类商业文件送各国大使馆认证加签。

阿根廷使馆公布的出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现在由于阿根廷使馆加签量增多,其实际出证时间不能确定;而埃及使馆规定的出证时间也是为7个工作日,而实际上内部的机构5个工作日就可以取出证。所以由于各种因素,使馆公布的出证时间仅供参考,为避免到港货物的及时清关,建议您提前10天-15天左右办理。

“使馆认证”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限制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采取应对措施,免去烦锁中转流程;帮助出口企业办理“使馆认证”,使货物顺利出口。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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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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